都發局隨後在9月底和10月初針對小型表演場館招開協商會議,最後做出結論,小型表演場館只要經文化局認定,觀眾席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下,提供作為音樂演奏、戲劇、舞蹈、技藝等表演場所;或者於商業辦公等非住宅使用的建築物內,提供空間作為音樂或藝文表演的場所,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使用組別就屬於「第16組:文康設施」,作為可販售票券的展演空間。

此外,都發企業貸款局也指出,北市內只要所有建築物有違規使用展演場地的情況,經民眾檢舉後,會立即派員前往稽查,假若有違規情況也一定會開罰,絕不寬待。

新頭殼房屋貸款newtalk 2015.11.30 劉奕霆/台北報導

位於八德商圈的三創園區日前打算將5樓空間改成Live House,並將場地租借給樂團做為演唱會使用,引發外界爭議,當時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表示,Live House要有合理規範,因此會訂定標準。都發局則在10月底發出公文表示,未來只要符合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管制,經文化局認定後,觀眾席未達到200平方公尺的小型表演場館可作為音樂演奏、戲劇等表演場所。

都發局日前表示,三創園區為資訊產業園區,而該大樓5樓登記的是「一般零售業」,依規定不能做賣票的展演空間,不過,都市計畫法仍有另一條款,即產業若有需求,主管機關可做變更,但如果在符合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管制的前提下,主管機關可以免辦變更使用執照。

三創借場地開演唱會惹議 北市訂規範統一管理

都發局表示,日前三創因為租借場地作為演唱會演出場地,因此已經限期改善,而前述的會議結論並非針對三創園區內,而是全北市內的建築物皆通用此規則,因此都發局並非替三創園區一案解套。

內容來自個人信貸YAHOO新聞

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三創借場地開演唱會惹議-北市訂規範統-管理-063840235.html


B33965749642D7F2
arrow
arrow

    d91lt5zfb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